暨南大学“校友爱”基金的评选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12 来源:教育基金会


为更好的回馈社会,捐资助学,支持暨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实践校友 “关心贫困同学,帮扶困难家庭;培养社会责任,传承友爱精神”的宗旨,暨南大学校友发起、成立“校友爱”基金,从帮扶全校贫困同学开始起步,希望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不因眼前的困难而放弃理想,使忠信笃敬、自强不息的暨南精神得以传承,使感恩社会、帮扶他人的理念在暨南园得以延续。

  遵照捐赠校友意愿,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资助金额、人数

  每年资助人数不低于5名,资助金额3000元/人/年。

(二)申请对象

  全校本科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俭诚信,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勤奋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排名达到50%及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良,可连续4年获得资助。 

(四)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

  2、 班级推荐;

  3、 院系审核;

  4、 校友面谈;

  5、受助同学与“校友爱”基金签订赠与协议书并遵守协议。

  本基金评选从2017年4月起执行,经遴选受助的同学后续可获得校友在学业、就业、毕业实习等方面的指导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