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咨询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教育基金会

为规范基金会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专业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专家队伍,保障基金规范化、专业化运作,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拟征集投资咨询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及要求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合法在境内居留和工作的身份证明,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暨南大学校友优先;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以独立身份参加基金会项目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3、在投融资领域有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金融行业实践经验,在股权投资行业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士;或具有6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保荐人、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专业技术资格的知名人士;或具有5年以上股票、债权等证券投资经历的投资经理,以及其他持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或在产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权威性的资深人士

4、在本专业或者行业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外、国内、省内及市内的相关情况和动态,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5、具备股权投资、金融及相关企业运营的专业技能,拥有较多的成功投资案例;

6、每年至少出席参加一次投委会会。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专家的主要职责为:对基金会投资方案或直投项目提出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作为理事会的重要参考,不直接构成投资决策。

)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获取基金会评审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

2)受邀参加基金会项目评审工作,对相关的情况、制度有知情权;

3)对被评审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行使评审权;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接受评审任务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有关评审工作;

2)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解答有关方面的咨询或质疑;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私自向外界泄露评审过程中所有与项目相关的信息;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工作纪律,不收受被评审单位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5)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且不再聘用。

1.一年内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工作等行为次数累计达2次及以上的;

2.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公众举报不符合专家资格,经核查属实的;

3.违反专家评审工作纪律及专家应履行义务的;

4.其他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情形。

三、申请方式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申请人需填写《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咨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填写后请扫描发至指定邮箱:office@jnuedf.org,标题请注明“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咨询专家XXX推荐表”。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可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官网进行公示,纳入基金会投资咨询专家库,并发放专家聘任书,聘期3年。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联系:

连老师,020-85228819,1562220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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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