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高铁列车车票的报销,请遵照财办行[2011]36号文执行。 基金会财务部 原文如下: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 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 财办行[2011]3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列车相继开通,现就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高铁(G字头)列车座位等级和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铁列车。副部长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含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商务座,并按照商务座车票报销;正、副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照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车票报销。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
基金会财务部转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 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 报销问题》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教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