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紧急援助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教育基金会


暨南大学“紧急援助基金”,旨在帮助遭遇重大疾病或者意外人身伤害并且家庭无力支付医疗、生活费用的暨南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及教职工,接受暨南大学校友及社会各界贤达慷慨捐赠。

 一、援助对象及范围

援助对象为暨南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教职工,援助范围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学生或教职工本人(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具体情况如下:

1、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3、冠状动脉疾病治疗;4、慢性肾功能衰竭;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6、良性脑肿瘤;7、心脏瓣膜手术、心脏起搏器安装术;8、再生障碍性贫血;9、主动脉手术;10、白血病;11、急性心肌梗塞;12、肢体缺失;13、双目失明;14、严重脑损伤;15、重度烧伤;16、系统性红斑狼疮;17、心肌炎、心肌病;18、风湿性疾病;19、中毒;20、其他重大疾病等。

(二)学生因家庭突发重大事故而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涝、台风等;2、事故灾难,如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等;4、社会安全事件,如重特大火灾事件等。5、其他意外事故。

二、援助金额

援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根据保险理赔情况而定)。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援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可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三、申请流程及发放

(一)由学生本人或教职工提交申请材料(附本人签名和医院诊断证明);

(二)如学生本人因健康原因无法提交申请材料,可由其指定代理人(如家属、同学等)提出申请;

(三)填写暨南大学“紧急援助基金”申请表,院系及相关部处需对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办公室;

(五)基金会秘书处复审申请材料,根据学生病情、家庭经济状况、医院证明和保险理赔等情况综合考量,确定援助金额,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通过审核发放援助金,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本人,由学生或其代理人领取援助金。

四、评委评选依据

(一)医院对申请人病情的断定;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医疗已花费和拟花费情况;

(三)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学生医疗保险理赔情况;

(五)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其他渠道的援助情况(包括商业保险等)。

五、申报、审核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院系应对申请人填报的情况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对提供不实信息者(或院系)将追究其责任。

六、援助金管理

(一)本基金由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专款专用。基金会秘书处负责审核发放金额;  

(二)援助金发放后,学院部处负责跟进被援助者情况,及时向基金会反馈其健康进展报告;

(三)基金会定期公布援助金发放的详细情况,同时向捐赠者提交援助财务报告;

(四)为使更多爱心人士捐赠紧急援助基金,征得援助学生本人意愿后,对其进行采访报道,宣传紧急援助基金;

(五)本办法由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