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和奖励在我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家境贫寒的本科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昌大昌集团在我校设立“昌大昌集团-暨南大学助学基金”(简称“昌大昌助学金”),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校共40名,每人5000元; 2.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优先; 3.未获评其它奖助学金学生优先。 二、评选条件 1. 大学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有良好品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4. 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办理了困难生登记,持有有效期的《经济困难登记回执》(即《暨南大学助困绿卡》);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班级从思想品德、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后,将确定名单呈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审条件,在班级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将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和所有申请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楼402)。 3、确定名单。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合格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基金会网站公示7天。 四、奖学金发放与管理 1、助学金发放:由学校通过转账的形式向学生发放奖学金。 2、资格的取消。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奖学金生,学校可终止该奖学金生的获奖资格。
如对该项助学金的申报有疑问或异议或有举报,请致电基金会办公室,电话:020-85228819。
附件: 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9年11月11日 |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昌大昌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来源:教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