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和单位:
为纪念我国著名免疫遗传学家、基因工程药物研发的领军人物、暨南大学原副校长林剑教授,其家人、友人、学生和同事共同出资并发起成立了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支持和促进暨南大学生物医药领域相关学科发展、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同时面向社会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
现开始受理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资助申请。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项目
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优秀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辅助资助的项目包括:
1.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3+1”双学位项目;
2. 爱尔兰科克大学“3+1+1”学位项目(基金仅支持本科阶段的学习);
二、 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须已通过相应交流交换项目的公示;
(二) 申请人思想品德优良,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学习适应能力等良好综合素质;
(三)申请人经济上确有困难,通过其他途径也无法完全满足其个人在国(境)外所需的基本生活费用。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可分别参考以下要求,具体资助金额由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理事会视申请者报送的材料以及个人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审核评定。资助金额仅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有关,与个人其他情况无关。
序号 | 资助项目 | 资助标准 |
(一) | 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优秀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辅助资助项目 | □Ⅰ档(≦10万元/人 □Ⅱ档(≦5万元/人) □Ⅲ档(≦3万元/人) |
四、评选程序
(一) 启动评选;
(二) 学生申请,申请人所在系所及学院审批推荐:
1. 学生根据评选要求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下:交流项目获国际处/研究生院批准证明(公示或函件),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登记卡复印件或家庭收入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导师/推荐人知情同意函,承诺函;
2. 申请人所在系所、学院进行审批,学院评定推荐资助金额档次;
3. 申请人所在学院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友楼402室。
(三) 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四) 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五、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六、项目咨询及报名方式
关于本基金的总则和各项目的介绍及详细内容请查阅基金会网站:http://www.jnuedf.org/。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0-85220460
七、说明
相关专业的暨南大学研究生在申请本基金的出国学习类资助时需同时做出承诺,即获得本基金资助后,当未来其个人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会把不少于本基金支持的费用捐赠回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不限定于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以促进暨南大学的发展建设,捐赠形式和期限应捐赠人要求不做任何限定。
申请学生如经批准获得资助,基金会将根据项目执行细则进行资助。
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暨南大学林剑生物医药发展基金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