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用款流程(专项奖学金类)
一、填写表格
1、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支出凭单(基金会或者财务处领取)
2、暨南大学外来专项经费拨款申请审批表(基金会或者财务处领取)
3、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款项使用申请表(网站下载)
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使用方、基金会、财务处各一份):
1、捐赠方与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合同/协议
2、基金会与使用方签署的项目合同
3、受赠学生公示及结果
4、受赠学生数据表(含学生姓名、学号、学院、专业、年级、银行账号、获奖金额)
5、捐赠方对公示结果的批复意见
二、审核
上述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基金会理事会审批。
三、财务拨款
完成审批的材料转交基金会财务部办理拨款。
四、通知用款方
拨款完成后,财务部电话通知用款单位。
注:表格领取及联络咨询:
张老师,项目管理部
联系电话: 85220131、85227151
办公地址:校友楼409室
梁老师,财务部
联系电话:85222766
办公地址:行政楼2楼财务报账大厅10号窗口